時間:2017-01-15 11:49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北京藍天飛行翻譯公司承接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地面結冰條件下的運行咨詢通告翻譯 CAAC Advisory Circular Translation: Ground Operation In Icing Conditions ![]() 地面結冰條件下的運行咨詢通告 地面結冰條件下的運行咨詢通告的內容包含有: 中國民用航空局咨詢通告
編號:AC-121-50R1
頒發日期:2014年8月12日
飛行標準司
地面結冰條件下的運行
1. 依據和目的:
本咨詢通告依據CCAR-121部第121.649條制定,目的是對航空運營人在地面結冰條件下運行的管理和控制如何滿足中國民用航空規章的要求提供指導。
2.適用范圍:
本咨詢通告適用于CCAR-121部的航空運營人。
3. 撤銷:
(備用)。
4.說明:
航空器雖然在設計時考慮了在飛行過程中遇到一定程度結冰條件下的運行,但在地面起飛前都要求一些關鍵表面不能帶冰、雪、霜(稱為“冰凍污染物”)起飛,即通常所稱的“清潔航空器”。此要求基于在特定的航空器表面即使存在很少的污染,也可能降低航空器的性能和飛行品質。
為此各民航當局都對航空器帶有冰、雪、霜起飛進行限制,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自CCAR-121部發布施行以來就包含此要求,并要求航空運營人制定地面除冰/防冰大綱來規范落實。本文件即是對如何滿足CCAR-121部有關條款要求的具體解釋和說明,并為航空運營人提供了地面除冰/防冰大綱的范例。
5.定義
地面結冰條件:一般情況下地面結冰是指外界大氣溫度在5℃以下,存在可見的潮氣(如雨、雪、雨夾雪、冰晶、有霧且能見度低于1.5公里等)或者在跑道上出現積水、雪水、冰或雪的氣象條件,或者外界大氣溫度在10℃以下,外界溫度達到或者低于露點的氣象條件。
除冰:是指除去飛機表面附著的霜、冰、雪,以提供清潔外表的航空器的工作程序。
防冰:是指提供在限定期間內防止飛機的某些表面形成霜、冰和積雪的保護措施的預防程序。
保持時間:是指除冰/防冰液可以在飛機保護表面防止形成霜、冰和積雪的預計時間。
6.地面結冰條件下的航空器外部檢查
6.1在地面結冰條件下,飛行機組必須在起飛前通過航空器外部檢查確認機翼、螺旋槳、舵面、發動機進氣道及飛機制造廠家手冊中規定的其他關鍵表面是否附著冰凍污染物,以確定航空器的狀態是否適合安全飛行或者需要執行除冰/防冰程序。確定飛機是否存在冰凍污染物的最終責任人是機長。
6.2 當起飛前航空器外部檢查是由經過培訓并具有檢查資格的地面人員完成時,在起飛前機長應當確認其完成了檢查,并確定航空器的狀態是否適合安全飛行或者需要執行除冰/防冰程序,必要時還應當進行補充檢查確認(如檢查者懷疑但不能確認是否為冰凍污染物、反映飛機表面潮濕等情況)。
6.3 飛行前實施航線維修任務時,維修人員應當檢查機翼、螺旋槳、舵面、發動機進氣道及飛機制造廠家手冊中規定的其他關鍵表面是否附著冰凍污染物,發現或者懷疑有冰凍污染物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報機長。
6.4 對于沒有機翼前緣裝置(一般稱為硬式機翼)的飛機,起飛前航空器外部檢查中還應當用手觸摸檢查確認機翼前緣的冰凍污染物。
7.結冰條件下的起飛限制
7.1 除非滿足下述情況,否則任何人不得起飛或者要求起飛:
(1)附著在螺旋槳、風擋、動力裝置及空速、高度、爬升速率、飛行姿態等儀表系統上的霜、雪或者冰已經被清除;
(2)附著在機翼、安定面、舵面及飛機制造廠家手冊中規定的其他關鍵表面的冰、雪或者霜已經被清除;
7.2經局方批準,在油箱處的機翼下方區域有霜的情況可以起飛,但必須由型號合格證持有人明確允許此種運行,并且制造廠家提供的手冊應當說明如何保證此種運行的安全。
7.3 當航空器進行了除冰/防冰工作后,航空運營人還應當根據機型的特點和除冰液的特性,充分考慮防冰液污染對起飛性能和失速
特性的影響,并采取適當的補償措施(如減小載重或者提高起飛速度)。
注:飛行試驗表明,大部分的防冰液可以在起飛抬頭速度(Vr)前脫離產生升力的飛機表面,但某些飛機實際運行中還可能因防冰液污染造成性能的下降,尤其是對小飛機的影響更顯著。
7.4 為滿足上述起飛限制要求,航空運營人應當在各型飛機的飛行機組操作手冊或者其他有效文件中明確相應機型的具體限制要求,以提供飛行機組明確的指導。
8.地面除冰/防冰程序
8.1 除冰/防冰工具設備和除冰/防冰液的使用
8.1.1 除冰/防冰過程中使用的工具設備應當符合下述規定:
(1)除冰/防冰液的噴灑應當使用能夠滿足除冰/防冰液使用要求(如加熱和溫度控制要求等)的專用設備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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